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2021年1月19日,柳新实验小学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教育部2020年12月23日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校长杨洪从“教育惩戒”的定义、背景意义说起,结合教育实际对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的原则、实施教育惩戒的情形、实施教育惩戒的措施进行了深入的解读,让老师们明确了在实施教育惩戒的同时,也要注重与学生的沟通。同时学校、教师应当重视家校协作,积极与家长沟通,使家长理解、支持和配合实施教育惩戒,形成教育合力。
杨校长强调,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教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教师要认真研读《规则》,会后还需加强学习,要把握好教育惩戒的尺度。教师要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
教育惩戒有“法”可依,教师依法行事,明确职责边界,才能在教育教学和管理中有章可循、有可操作性,才能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此次学习活动,使全体教师进一步明确了教育教学活动中的权责范围和惩戒规则,在今后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做到有法可依,使教育惩戒变得有尺度、有力度、更有温度。
供稿人:鹿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