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自学考试不会取消,相关法律法规无调整变化
信息来自:徐州教育资讯 发布时间:2018-01-19 14:44:00 阅读量:31009次
[摘要]:徐州教育:自学考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均无调整变化,自学考试不会取消。专科和本科是自学考试专业的基本层次,没有取消或更改的计划。
教育部网站19日刊登答问,就网民关于“2018年国家是否会取消自考”的问题回应称,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均无调整变化,自学考试不会取消。
教育部指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中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向社会全体公民提供高等教育机会,辐射高等教育资源服务,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自学考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均无调整变化,自学考试不会取消。专科和本科是自学考试专业的基本层次,没有取消或更改的计划。
教育部透露,自学考试以个人自主选择学习方式为主,不设统一入学考试门槛,报考者可自主报名参加课程考试,考试合格发给单科合格证书,专业设置的所有课程合格后,可颁发学历证书。自学考试报名及考试组织等工作由省级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建议有意报名者向所在省市区的自学考试办公室进行咨询具体办法。自学考试专业设主考学校,由普通高等学校担任。参加自学考试的专业课程学习,可以选择具有高等教育资质的教育机构,多为普通高等学校,具体办法可向所要报考专业的主考学校咨询。
扫一扫,分享本页
-
同向共振.赋能成长 助力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云龙区教师发展中心全体人员工作会议
-
冲刺百日 中考必胜 中考百日誓师大会——徐州市第二十二中学
-
徐州市暨云龙区学雷锋.文明实践我行动主题活动启动仪式
-
匠心传承好少年——徐州市第二届中小学生劳动技能大赛
-
百年名校 携手未来——徐州市青年路小学与穆尔赛德小学缔结友好合作学校活动
-
劳动教育正当时,实践基地乐趣多——徐州市奎山中心小学劳动教育基地观察体验活动
版权所有:徐州方盛传媒有限公司 |
苏ICP备15009542号 |
公安备案号:32030202000424
新闻投稿QQ:851120166 | 服务电话:18151859889
免责声明:彭城教育网部分信息来自互联网,如有转载或引用信息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CopyRight © 2016 徐州方盛传媒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