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刘集镇中心中学所有教师签订了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一、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区教育局关于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的文件精神。
二、不从事有偿补课。不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在校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和辅导;不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寒暑假、双休日在校内给学生补课。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四、不接受学生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
五、不以其它形式协助他人提供有偿补课服务。不组织、动员、诱导和介绍学生给退休教师、社会其他人员和校外办学机构为补习生源从中获利。
六、不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不参与各种类型的有偿家教活动,不在社会力量等办学机构兼课。
七、关爱每个学生,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