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区大彭中学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经过为期一个多月的时间,于2018年12月初顺利圆满完成。
为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做好我校2018年秋季学生资助工作,我校召集全体班主任召开2018秋季学生资助工作会议,紧接着陆续进行了宣传告知、个人申请、学校审核、校内公示,最后审批建档。
一、宣传告知
学校通过召开家长会、张贴公告栏、印发宣传单、书面通知等形式,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具体说明申请时间、公示时间,向提出申请的学生(或监护人)发放《申请表》、《积分表》。
二、个人申请
申请资助的学生(或监护人)自愿如实填写《申请表》、《积分表》。已经审核通过的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学生只填写《申请表》。
三、学校审核
1、班级评议小组负责量化积分表中学校打分工作,由组长组织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全员参加,具体评议申请人填报的认定指标是否属实,并予以量化积分。
2、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计算校内生均每月消费金额,并告知各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评议。
3、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分配指标及申请人积分情况,按从高分至低分顺序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同时负责调查、核实、答复学生(或监护人)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复议请求。
4、在评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学校既尊重、保护学生的隐私和尊严,又公平公正地完成扶贫补助工作。
四、校内公示
1、学校应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认定名单,接受监督,资助中心及相关学校按规定处理关于初审认定结果的质疑、投诉等。
2、公示内容包括姓名、班级、拟资助资金,不涉及身份证号码和银行账户信息等个人隐私。
五、审批建档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要求将最后确定的本校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汇总上报资助中心审批。
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既关系到广大群众的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又增强学生对党和国家的热爱之情,同时激发了学生的精神——发奋学习、报效祖国!
通讯员 蔡正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