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教师的从教行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有"好老师标准的具体实践,单集镇路东幼儿园开展全体教师“践行立德树人、拒绝有偿补课、争做四有教师”承诺活动。
周校长宣读《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要求全体教师严格遵守规定教师不得从事以下行为:1.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2.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3.放假后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4.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5.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6.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7.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8.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9.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10、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每位教师与学校庄严地签订了《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同时学校给每一位学生家长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在信中要求家长不送子女到教师家里或其他场所进行有偿补课。取得家长的理解,杜绝补课源头。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看看他们的眼睛,如星星般明亮,如泉水般清澈,是那样的纯洁。在这样的纯洁面前,哪怕说错一句话都是对他们的亵渎;在清泉般的眼神里,更多的是对老师的执着和无比的信任。每一位教师,都要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以自己高尚品行和聪明智慧,教书育人,提高学生全面素质,将自己的美好形象永远留在学生的心坎里;使学生从小就懂得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从而逐步懂得做什么样的人,怎样做人。
教师,作为人类文明的传播者,担负培育下一代的艰巨任务。“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在当前形势下,作为在职教师更要从自身做起,做到“廉洁从教”,无论面对怎样迷离的尘世,都应始终坚持一面廉洁的大旗,遵守职业道德,坚守高尚情操。相信,随着教师不懈的努力会换来教育之路的一片晴空万里。